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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行为准则

政策#02.10.05学生行为准则,通过实施2020年5月

  • a .政策声明:东俄勒冈大学(NG体育)致力于维护个人,人际关系和学术卓越的最高标准的校园文化。大学经历包括学习过程与积极态度和行为标准发展的融合。为了与大学的价值观保持一致,任何制裁都是为了重申大学社区的标准,教育学生和学生组织NG体育他们行为的严重性,促进文明和积极成长,同时维护大学社区的安全和诚信。
  • B.政策依据
    • 1. 学生行为准则适用于所有在校和校外学生。本守则适用于学生个人及学生组织。除了智力和学术上的成长,学生和学生组织应该坚持适当的行为标准,形成学术态度,承担个人责任,尊重他人的权利和特权。
    • 2. 行为发生在一个致力于个人和学术卓越的NG体育社区的背景下。加入这个社区的每个成员都有义务遵守以下原则:
      • a.体现个人和学术诚信;
      • b.尊重所有人的尊严、权利和财产;
      • c.反对偏执和偏见,努力以开放的态度接纳差异、想法和意见,并鼓励社会支持这些差异;
      • d.表现出对他人的关心,他们的安全以及对支持他们工作和发展的条件的需要;和
      • e.避免和阻止威胁到每个人应得的自由和尊重的行为。
  • c .定义:
    • 1. “大学”一词是指东俄勒冈大学。
    • 2. 就《学生行为准则》而言,“学生”一词包括所有在大学上课的人,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攻读本科、NG体育APP研究生或专业课程。因涉嫌违反学生行为准则而退学的人,在特定学期没有正式入学但与大学有持续关系的人,或被通知录取的人也被视为“学生”。
    • 3. “教员”一词是指由大学雇用进行课堂或教学活动的任何人,或被大学视为其教员的其他成员。
    • 4. “大学官员”一词包括大学雇用的执行指定行政或专业职责的任何人员。
    • 5. “大学社区成员”一词包括任何学生、教员、大学官员或大学雇用的任何其他人员。一个人在特定情况下的地位应由高级听证主任决定。
    • 6. “大学场所”一词包括大学拥有、使用或控制的所有土地、建筑物、设施和其他财产。
    • 7. “组织”一词是指符合大学认可或注册的正式要求的任何人数。
    • 8. “校园听证官”一词是指经高级听证官授权确定学生是否违反了《学生行为准则》,并在确定存在违规行为时实施制裁的任何人或多人。
    • 9. “高级听证官”是由大学校长指定的负责执行《学生行为准则》的人。
    • 10. “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是指由高级听证官授权的大学官员,负责确保所有被指控学生的程序公平,负责安排行为听证会和/或建立记录。
    • 11. “学生行为协调员”一词是指由高级听证会官员授权的大学官员,负责确保在确定区域内的行为计划的管理,确保在确定区域内被指控学生的程序公平,负责安排行为听证会和/或建立和管理记录。
    • 12. “学生听证NG体育”是指由高级听证官授权的经过专门培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组成的NG体育,该NG体育负责确定学生是否违反了《学生行为准则》,并在确定存在违规行为时提出制裁建议。
    • 13. “政策”一词指的是学校的书面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行为准则》、《宿舍和餐饮合同》、《大学网站》、《信息技术可接受使用政策》和《本科生/NG体育APP研究生目录》。
    • 14. 与学术诚信相关的术语包括“作弊、捏造、协助、抄袭或篡改”,在《学术诚信守则》中有定义。
    • 15. “投诉人”一词是指提交投诉指控学生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大学社区的任何成员。
    • 16. “被告”是指任何被指控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学生。
    • 17. “事实认定”是指案件的事实是那些根据证据被认定为真实的事件、情况、事件或行为。
    • 18. “良好信誉”一词是指学生在没有未决、未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处罚和/或学生在机构中没有试用或暂停状态时,具有良好的纪律信誉。
    • 19. “顾问”一词指的是被选中担任顾问的人。在聆讯过程中,学生可以在不干扰聆讯程序的情况下咨询他们的导师。指导老师不得代表学生发言、询问证人、提供信息或代表学生辩论。
    • 20.。“院长认证过程”是指对学生行为记录的验证。当学生申请入学或就业时,法学院、医学院、出国旅行项目、州律师协会、政府机构或独立机构通常会要求这种验证。
    • 21. “删除”一词是指通过学生行为维护学生的纪律记录,但不通过院长认证程序与请求机构共享。
  • D.禁止行为下列违例行为应受到纪律处分。《行为准则》应从广义上理解。它没有详尽地定义所有被禁止的行为。任何学生或官方认可的学生组织/俱乐部有下列被学校禁止的行为之一,学校可以采取纪律处分和制裁:
    • 1. 干扰、阻碍和/或干扰
      • a.妨碍或破坏教学、NG体育APP研究、管理、纪律程序或其他机构活动,包括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或其他授权活动。
      • b.妨碍行人或车辆自由活动的障碍物或干扰。
      • c.煽动他人从事本政策或其他大学政策禁止的任何行为或执行任何行为。煽动是指倡导或被禁止的行为,这种行为要求被要求的人或人立即采取行动,并伴随着对机构功能和目的迫在眉睫的危险的合理担忧,包括其学生、教师和官员的安全,以及对其财产的保护。
    • 2. 武器和破坏性、化学和/或燃烧装置:拥有或使用枪支、爆炸物、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危险武器或工具,除非法律或政策另有授权。
    • 3. 骚扰、歧视或其他虐待行为
      • a.禁止对特定人员进行身体或书面/口头虐待、威胁、恐吓、骚扰、胁迫、欺凌或其他威胁任何人健康和安全或严重警告或恐吓他人的行为。
      • b.禁止通过使用互联网对等网络站点、博客或其他向公众开放的在线媒体进行书面辱骂、恐吓或骚扰。
      • c.禁止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年龄、婚姻状况、国籍、性别认同或表达、任何身体或感官残疾、退伍军人身份、性取向或任何其他受适用的地方、州或联邦法律保护的理由而产生恐吓、敌对和/或冒犯性的工作、NG体育和/或学术经历的言论、行为或姿态。
    • 4. 不遵守规定
      • a.未能遵守大学官员的指示,履行其职责,和/或未能在要求时向这些人表明自己的身份。
      • b.不遵守学校宿舍和餐饮合同的条件是被禁止的。
    • 5. 破坏公物或擅自使用财产
      • a.破坏、恶意破坏或滥用机构财产,或任何其他人的财产,如果该财产位于机构拥有或控制的财产上,或无论其位置如何,由大学或大学社区成员拥有或照顾、保管或控制。
      • b.未经许可进入或使用机构设施,包括建筑物和场地。
    • 6. 受控物质
      • a.禁止21岁以下的人拥有或饮用酒精饮料,或向21岁以下的人提供酒精饮料。在任何校园地点或大学赞助或监督的活动中,无论年龄大小,未经大学批准,禁止持有或使用酒精。东俄勒冈大学学生毒品和酒精政策、房间和餐饮合同以及尾随政策详细规定了学生在大学宿舍单位以及在校内或校外认可的学生组织中使用酒精饮料的规定。
      • b.在校园内未经授权的地点使用烟草制品,违反州法律、大学或公共卫生条例。
      • c.除法律或政策另有授权外,禁止在毒品或其他管制物质的影响下使用、拥有、种植、制造、促销、销售和/或分销。
      • d.禁止使用和/或持有他人的处方药。
    • 7. 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与学校教育计划有关的作弊、捏造、促进、抄袭或篡改等行为。
    • 8. 故意不诚实行为
      • 一般来说,不诚实的行为是被禁止的。此类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滥用或损毁大学文件、记录、身份证明、教育材料或其他大学财产。
      • b.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虚假身份证明。
    • 9. 不当性行为:不当性行为被定义为任何未经同意和/或强加于无行为能力和/或被迫的性接触或性行为,并且是被禁止的。此外,禁止性剥削和性骚扰。定义如下:
      • a.性接触是指触摸生殖器、肛门、臀部、乳房或嘴巴,以及任何以性满足为目的的接触。
      • b.性行为是指以性满足为目的的任何行为,不包括性接触,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偷窥、暴露、手淫、猥亵和录音/录像。
      • c.非自愿性是指没有共同的性许可。共同的性许可是明确的,自愿的,非强迫的,明确表示愿意参与性接触/性行为,无论是通过肯定的口头反应还是由成年人(18岁或以上)给予的意义明确的非语言交流。对一种形式的性接触/行为的共享性许可并不意味着对任何其他形式的性接触/行为的许可。
      • 丧失行为能力是一种精神或身体状况,使一个人无法给予同意。丧失行为能力可能是由于使用酒精或其他药物,或缺乏睡眠、睡眠和失去意识而导致的一种状态或状况。丧失行为能力也可能是认知障碍的结果,如发育障碍、脑损伤或精神疾病。
      • e.武力包括但不限于武力、暴力、虐待、武力威胁(直接或暗示)、恐吓、勒索、骚扰、胁迫、欺诈、胁迫或口头压力。
      • f.性剥削发生在一个人在性或亲密关系中,为了他/她自己的利益或利益,或为了使被剥削者以外的任何人受益或利益,而这种行为在其他方面不构成非自愿的性行为不端。性剥削包括允许或协助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观看、拍摄性或亲密活动的照片、录像或录音,故意使他人感染艾滋病毒或其他性传播感染,诱使他人丧失行为能力,意图促进对该人的性行为不端,和/或强迫卖淫。
      • g.性骚扰包括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性恩惠的要求和其他性行为,当:
        • 1. 服从这样的行为是就业或学术进步的一个条款或条件(明示或暗示)。
        • 2. 对这种行为的服从或拒绝被用作就业或学术进步决定的基础,或
        • 3. 该等行为具有不合理地干扰个人工作表现或学习环境的目的或效果;或制造恐吓、敌对或冒犯性的工作、学术、住宿生活或任何与大学相关的环境。
      • h.大学根据联邦调查局(FBI)对强奸、鸡奸、性侵犯和用物体性侵犯的定义如下:
        • 1. 强奸(法定强奸除外):在未经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与某人发生性关系,包括受害人因年龄或暂时或永久精神或身体丧失行为能力而无法表示同意的情况。
        • 2. 鸡奸:未经受害人同意而与他人进行口交或肛交的行为,包括受害人因年龄或暂时或永久精神或身体丧失行为能力而无法表示同意的情况。
        • 3. 用物体性侵犯:在未经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物体或工具非法插入他人的生殖器或肛门,无论其程度如何轻微,包括受害者因年龄或暂时或永久的精神或身体丧失行为能力而无法给予同意的情况。
    • 10. 跟踪:跟踪是一种通过不必要的关注和/或接触反复骚扰的模式,是被禁止的。跟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跟踪的:跟踪或埋伏等待受害者的
      • b.犯罪者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复进行不必要的、侵入性的、令人恐惧的联系。
      • c.破坏受害人财产的。
      • d.直接或间接威胁伤害受害人、受害人子女、亲属、朋友或宠物。
      • e.反复送受害人不想要的礼物。
      • f.通过互联网进行骚扰,称为“网络跟踪”、“在线跟踪”或“互联网跟踪”。
      • g.通过访问公共记录、使用互联网搜索设备、聘请私家侦探、联系朋友、家人、工作单位或邻居、翻受害者的垃圾、跟踪受害者等方式获取受害者的个人信息。
    • 11. 欺侮:欺侮是一种危害学生精神或身体健康或安全的行为,或破坏或移走公共或私人财产,或危及或伤害动物,目的是加入,加入,隶属关系,或作为继续加入一个团体或组织的条件。投诉人的明示或默示同意不能作为抗辩理由。对欺侮行为无动于衷或默许也可能被视为违反本守则。欺侮被进一步定义为任何符合ORS 163.197中欺侮定义的行为。
    • 12. 行为不端:吵闹、攻击性、辱骂和/或其他扰乱大学秩序或扰乱和平的行为。
    • 13. 盗窃:占有、企图或实际盗窃或挪用大学、教职员工、学生或客人的财产、设备、材料、服务或数据。
    • 14. 不受欢迎或未经授权使用技术
      • a.企图或实际盗窃或滥用计算机设施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违反大学可接受使用政策的行为。
      • b.在未经事先了解或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在大学校园内使用任何设备对任何人进行录音,这种录音可能会造成伤害或痛苦。这包括但不限于,在健身房、更衣室或洗手间偷拍另一个人的照片。
    • 15. 滥用学生行为制度·滥用学生行为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 a.未能遵守高级听证会官员或其指定人员、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或协调员、校园听证会官员或大学官员的通知,出席作为学生行为程序一部分的会议或听证会;
      • b.在校园听证官或学生听证NG体育面前伪造、歪曲或虚假陈述信息;
      • C.扰乱或干扰行为诉讼的有序进行;
      • D.恶意参与行为诉讼;
      • E.试图阻止个人正确参与或使用该行为;
      • f.试图在听证会之前和/或听证会过程中影响学生听证会NG体育成员或校园听证会官员的公正性;
      • g.在听证会之前、期间和之后对学生听证会NG体育成员或校园听证会官员进行(口头或身体上的)骚扰和/或恐吓;
      • h.不遵守《学生行为准则》规定的处罚;
      • i.影响或试图影响他人滥用学生行为程序。
    • 16. 违反大学政策地方、州或联邦法律
      • a.违反任何大学政策、规则或规定,或以硬拷贝形式发布或在大学网站上以电子方式提供。
      • b.违反任何联邦或州法律、城市或地方条例的定罪。
  • e .管辖
    • 1. 这项政策适用于所有学生和在大学拥有或控制的财产上的活动;在任何大学赞助的活动或大学赞助或认可的组织的活动期间,无论地点如何;当该行为对大学社区或校园内的任何人或财产造成不利影响时;或者机构的有序运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体育赛事,以及所有课外活动或戏剧/音乐制作。
    • 2. 一般来说,学生的校外活动被视为他们的个人事务。当学生被联邦、州或地方当局指控违反法律时,学校不会因为其学生身份而要求或同意对该个人进行特别考虑。如果指控的犯罪行为也根据《学生行为准则》进行处理,大学可能会通知校外当局《学生行为准则》的存在,以及大学社区内通常如何处理此类事件。大学将尝试与执法部门和其他机构合作,在校园执行刑法,并在刑事法院规定的条件下对违规者进行改造(前提是这些条件不与校园规则或制裁相冲突)。个别学生和大学社区的其他成员,以个人身份,仍然可以自由地与他们认为适当的政府代表互动。当学生违反当地、州或联邦法律和/或违反学生行为准则时,无论地点如何,大学保留自行发起和执行纪律处分的选择权。
    • 3. 学生纪律处分程序与刑事法律程序有着根本的不同,具有不同的目的、目标、程序和证明标准以及潜在的学习成果。
    • 4. 根据《学生行为准则》作出的决定或施加的制裁不得因因违反大学规则的相同事实而引起的刑事指控被撤销、减少或解决,从而有利于或不利于刑法被告而改变
  • F.学生的权利和责任:本守则概述大学须遵守的程序。
    • 1. 被控违反校规的被告有以下权利:
      • a.书面通知包括:
        • 1. 违反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或其他相关信息;
        • 2. 提及涉嫌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特定章节;
        • 3. 除学生要求外,有关教育会议的资料不得早于通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安排;和
        • 4. 在哪里可以找到学生行为准则和听证程序。
      • b.就是否由校园听证官或学生听证NG体育审理案件提供意见的机会;
      • c.当学生向听证官或学生听证NG体育提交信息时,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向大学官员提交信息时,作为学生行为过程的一部分,有权由顾问陪同;
      • d.有机会审查在行为听证会上考虑的所有信息;
      • e.有机会获得与本案相关的证人和/或支持学生辩护的文件;
      • f.上诉的机会(见第一节上诉)。
    • 2. 受访者有以下责任:
      • a.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教育会议或听证会,回答提出的投诉。未能出席教育会议或听证会将导致听证会官员或学生听证会NG体育根据现有信息发布决定;
      • b.在教育会议期间与校园听证官或协调员或其指定人员会面,审查听证政策和程序;
      • c.在预定的行为听证会前至少48小时,向听证官或学生听证NG体育提供代表学生出庭的所有证人的名单。
      • d.在行为过程中保持文明礼仪。
    • 3. 原告的权利
      • a.投诉人在向听证官或学生听证NG体育提交信息时,或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向大学官员提交作为学生行为处理过程的一部分的信息时,有权有一名顾问或律师陪同。
      • b.投诉人有权要求在行为听证会上与被投诉人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陈述自己的观点,只要整个过程不会不当损害被投诉人要求听证主任或学生听证NG体育主席向投诉人提问的权利。
      • c.投诉人有权向听证官或学生听证NG体育主席提交影响陈述,仅供在行为程序的制裁阶段进行考虑。该陈述可能包括对投诉人如何受到该行为影响的描述,并可能包括制裁、处罚或赔偿的建议。然而,听证会官员或学生听证会NG体育没有义务实施建议的制裁。
      • d.如果被投诉人被指控对以下行为负责,如果被证明构成以下任何罪行或企图实施以下罪行:纵火、袭击、入室盗窃、刑事杀人、破坏/损坏/破坏财产、绑架、抢劫、强迫性犯罪、非强迫性犯罪(乱伦或法定强奸),投诉人有权被告知最终结果,其中将包括:
        • 1. 学生的名字,
        • 2. 这名学生被指控的违规行为,
        • 3. 该学生是否被认定为“负责任”或“不负责任”,以及
        • 4. 任何施加的制裁。
  • G.正当程序程序公正是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正确执行的基础。在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或学生组织对他们的指控和他们在本守则下的权利,并给予他们听取意见的机会之前,不得对学生或学生组织采取任何行为行动(除非发生紧急行动部分所述的对自己或他人的福利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况):
    • 1. 无论是否采取行为行动,高级听证官或指定人员都应确保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最大利益服务。
    • 2. 所有与学生行为有关的大学规章和政策应以提供充分通知的方式公布。
    • 3. 影响学生行为的规章和行为处分,应以平等对待的一般原则为基础。
    • 4. 从初步调查到最终结果,所有各方都将获得一个迅速、公平和公正的过程。
  • H.投诉和教育会议、听证会、潜在制裁和其他大学行动的程序
    • 1. 高级听证官负责协调大学的学生行为计划。高级听证官应指定一名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该管理员将协调学生行为过程的活动。大学住宿行为由住宿生活工作人员管理(有关此过程的进一步信息,请参阅住宿生活室和用餐合同),但当必须审查学生在大学的身份或行为具有恶劣性质时,这些事项也将提交给学生事务办公室。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和协调员应负责维护行为记录。这些记录可包括诉讼程序摘要、结果和指定的审理案件的听证主任/NG体育。
    • 2. 在大学的行为程序不反映法庭程序。在行为听证会上,民事和刑事证据规则不适用。有关不当性行为的听证会和/或由学生听证会NG体育举行的听证会可能会被记录或转录。
    • 3. NG体育指控的“负责”或“不负责”的决定应以听证会上提供的信息为基础。听证官或学生听证NG体育应根据适当的证据标准确定该学生是否违反了被指控的《学生行为准则》。适当的证明标准应是该行为“更有可能”发生。这意味着,所提供的资料支持这样的结论,即侵犯行为很可能发生。
      • a.投诉和教育会议的程序
        • 1. 任何社区成员都可以向学生事务办公室报告涉嫌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行为。
        • 2. 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或宿舍生活协调员(如果事件发生在宿舍内或附近)将审查这些信息,以确定大学是否会指控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学生。
        • 3. 如果在审理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高级听证官的指定人员认为指控不合理或证据不足,则可以撤销指控,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
        • 4. 如果投诉被提交听证会,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或协调员将为被投诉人提供与校园听证会官员举行教育会议的机会。听证会官员将审查指控和指控、学生行为准则、听证会选择、学生行为程序、可能的制裁、本行为准则所禁止的学生权利和责任,并与答辩人一起回答问题。
        • 5. 如果被投诉人选择由校园聆讯主任审理案件,聆讯将在指定的时间进行。如果被投诉人选择让学生听证NG体育审理案件,案件将被提交给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安排听证会。应在学生收到投诉通知后不少于5天或超过15个日历日的时间内安排听证会。听证会安排的最长时间限制可由学生行为计划管理员酌情延长。行政处长将与聆讯主任或学生聆讯NG体育合作安排聆讯,并决定随后的适当机构回应。
        • 6. 各方均可自费聘请律师或顾问担任顾问。但是,法律顾问或指导老师不得代表学生发言、询问证人、提供信息或代表学生辩论。
        • 7. 听证方案有:1)校园听证主任主持;或2)学生听证会NG体育主持。
        • 8. 在性行为不端听证会的情况下,如果被告选择校园听证会主任主持案件,则将有两名听证会主任在场审理案件。此外,投诉人会获书面通知聆讯结果,包括制裁措施和时间表,以及任何上诉和结果。
      • b.由校园听证官主持的学生行为听证会。
        • 1. 行为听证会不应向公众开放。
        • 2. 聆讯主任被控:
          • (一)查明事实;
          • 2。确定学生是否违反了守则;
          • 3。撤诉;和/或
          • iv.实施本法典所列的任何制裁。
      • c.在学生听证会NG体育前举行的学生行为听证会。
        • 1. 被申请人和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可以安排证人向学生听证NG体育提供相关信息。证人将向学生听证会NG体育提供信息并回答问题。
        • 2. 学生聆讯NG体育负责:
          • (一)查明事实;
          • 2。确定学生是否违反了守则;
          • 3。建议撤诉;和/或
          • 向学生行为计划管理员或指定人员建议学生行为准则中列出的任何制裁措施。
        • 3. 答辩人应与证人和学生听证NG体育要求出席的其他各方一起出席。被投诉人和/或投诉人可根据学生听证NG体育主席的决定,建议由对方或其他证人回答问题。
        • 4. 秘书可以记录提交的信息,接受信息,陈述,并准备学生听证会NG体育调查结果的摘要。听证会结束后,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将尽一切努力及时发布书面决定。
        • 5. 无论聆讯的性质或类型如何,答辩人均有机会提供资料。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记录、文件、书面或口头陈述。学生还将有机会查看已提交的有关具体案例的记录。
        • 6. 证人不能出庭的,可以考虑证人的书面陈述或者录音陈述。证人将被要求在外面等候,直到他们的参与点,并在被询问后被要求离开听证会。
      • d。潜在的制裁。行为听证会的结果可能会采取以下制裁措施:
        • 1. 强制咨询评估和/或建议完成治疗。
        • 2. 赔偿:a)按美元金额偿还,b)通过财产转让偿还,或c)根据违规性质向大学或大学社区成员提供服务,但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费用、损害赔偿或损失。
        • 3. 必需的教育活动:强制参加教育活动和任何相关费用。
        • 4. 警告:通知学生,学生的行为或行为违反了学生行为准则。这种行为的继续可能导致进一步的行动。
        • 5. 试用期:试用期将包括观察和审查行为,并证明遵守学生行为准则。留校察看的学生在学校的“信誉不佳”。留校察看学生,如再次违反《学生行为准则》,将受到更严厉的纪律处分。
        • 6. 丧失特权:在一段指定的时间内,根据所犯的违规行为,拒绝给予指定的特权。
        • 7. 休学: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休学后才有资格返回学生宿舍。可以规定重新入学的条件。
        • 8. 驱逐学生:与学生宿舍永久分离。
        • 9. 休学: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与学校分离,之后学生有资格返回学校。可以规定重新入学的条件。
        • 10. 延迟制裁:处于延迟制裁状态。如果学生在此期间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将立即实施延期制裁和任何新的制裁。
        • 11. 开除学籍:永久离校。
        • 12. 撤销录取和/或学位。
        • 13. 扣留学位。
        • 14. 违反学术诚信准则:除了上述任何处罚外,学术处罚,如作业和/或课程不及格,从学术项目中除名,或从学院除名也可能被施加。
      • e.其他大学活动
        • 1. 保留学生记录: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学生行为协调员或指定人员可以保留任何未履行大学发布的任何制裁的学生的记录或注册。管理员或协调员可以在学生下一学期入学、转学或毕业之前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来解决案件。所有悬而未决的行为问题必须在学生毕业之前解决。
        • 2. 调解,即自愿参与与投诉人的讨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合适的,NG体育强烈建议进行调解。
  • 我上诉
    • 1. 在行为聆讯后,被投诉人和学生投诉人有权提出上诉。
    • 2. 申诉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提出。上诉须以书面提出,并列明上诉理由。主管学生事务的副校长可以做以下任何一件事:
      • A.审查听证会上提交的所有信息,并酌情咨询校园听证会官员或学生听证会NG体育主席;
      • (二)将案件退回原审理机关复议;
      • C.改变原听证机构的调查结果和/或制裁,或
      • D.确定原来的调查结果和/或制裁仍然有效。
    • 3. 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将在收到申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副总统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对宿舍违规行为的申诉应按照宿舍生活室和用餐合同中的规定进行。
    • 4. 上诉必须基于在教育会议、会议或听证会期间犯下的具有偏见的实质性或程序性错误的问题。
      • a.上诉时要处理的具体理由是:
        • 1. 是否遵循学生行为准则的程序?
        • 2. 如发生程序错误,被投诉人/学生投诉人或组织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以致被投诉人/学生投诉人或组织未能获得公平聆讯?
        • 3. 聆讯的进行方式是否没有给予答辩人/学生投诉人或组织足够的通知及陈述其事实版本的机会?
        • 4. 在听证会上提出的资料是否足以证明作出的决定是合理的?
        • 5. 听证时是否存在影响听证结果的相关信息,但在听证后才被发现?
        • 6. 处罚是否与学生的违规行为和先前的违纪史不成比例?
      • b.在没有上诉的上诉期限届满或在上诉程序结束之前,制裁不得开始。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可以在申诉过程中实施制裁,以确保大学社区成员的安全和福祉或保护大学财产。
  • J.紧急行动:任何临时措施可随时采取。临时措施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学生或学生组织。
    • 1. 临时停课:当确定存在迫在眉睫的威胁或学生的存在对大学社区或大学社区成员的健康、安全或福利产生负面影响时,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可以启动学生或学生组织的临时停课。
    • 2. 活动限制:当确定学生或大学社区成员的健康、安全或福利受到威胁时,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可以限制学生或学生组织的活动。对活动的限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或上课;访问或联系某些个人(无联系令);侵占学校财产、设施、资源或设备;参加学校活动、组织或学生活动。
    • 3. 临时措施申诉:学生或学生组织有机会就临时措施向学生事务副校长提交书面请求,要求举行听证会。如有要求,听证会将在收到书面请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本次听证的范围仅限于临时措施。
    • 4. 学生注册状态:如果学生的注册状态因临时措施而改变,但学生随后被发现对违规行为不负责任,学校应根据州和联邦法律的规定,在学生的永久记录和其他报告中纠正注册状态变化的任何记录。
  • K。 学生行为记录:学生的违纪记录将按照管理机构记录的大学记录保存时间表销毁。对于所有投诉,学生事务办公室将创建并保护一份行为文件。除开除学籍外,行为处分不得列入学生的永久学习记录,但应列入学生的行为记录。
    • 1. 对于试用期级别的处罚,该学生在处罚期间将被认为在大学中“信誉不佳”。在适当情况下,可以实施多重制裁。纪律留校察看应包括书面通知,并保存在学生的行为档案中。
    • 2. 纪律处分停学将包括在指定的时间内取消在大学注册的特权,并将书面通知保存在学生的行为档案中。在学生的电子记录上也会有一个纪律保留。停学期满,学生履行了所有规定的义务后,纪律处分将解除。因行为不端而被停学的学生,在停学期结束后希望返回学校,必须与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联系,讨论返回学校的问题。
    • 3. 纪律处分开除将包括永久取消在大学注册的特权,并将书面通知保存在学生的行为档案中。该学生的电子记录将被扣留。
    • 4. 尚未对指控作出回应的学生的行为记录将保持有效。一旦他们作出回应,记录将按照上述程序保存。
    • 5. 根据《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FERPA)的规定,纪律处分档案被视为“教育记录”,只有在学生事务副校长或其指定人员确定的公务范围内“需要知道”此类信息的人员才能查看。否则,档案的内容可能会发布给其他人,只有在学生的同意下,其名字在档案上。
  • L.删除学生行为记录
    • 1. 《大学学生行为准则》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学生可以并且确实从他们与学生行为过程的互动中学习,自我反思和自我认识会产生个人的变化。
    • 2. 删除的记录只有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才会公布。当学生的记录被删除时,该记录将不会作为院长认证过程的一部分与请求机构共享。需要注意的是,删除记录的学生可能仍然需要向第三方披露有关其过去在大学的纪律历史的信息,包括潜在雇主,通过NG体育程序的另一所大学,或专业管理机构,根据该组织作为其NG体育或入学过程的一部分提出的问题。
    • 3. Expungement过程。
      • a.学生如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可申请删除其纪律记录:
        • 1. 此案不涉及学术欺诈或开除,
        • 2. 该案件不涉及暴力、暴力威胁、不当性行为或任何形式的骚扰,
        • 3. 自制裁结束以来已经过去了两年,
        • 4. 最高一级的初级处分是留校察看或警告,以及
        • 5. 该学生的记录中只有一次违纪记录。
      • b.处罚结束两年后,学生可以填写“除名申请”。推荐信、成绩单以及其他支持材料也可能是必需的。
      • c.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在与学生行为项目管理员和其他校园部门协商后,将审查每一份申请,并根据申请人对社区的贡献、学业成绩和持续缺乏纪律记录来决定是否有必要删除。
      • d.申请结果将在四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
      • e.如果被批准删除,记录将按照管理机构记录的大学记录保留时间表进行保存,但不会作为违纪行为报告。
      • f.如果在删除记录后,该学生被发现对另一项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行为负责,则删除的记录将从删除列表中删除,并重新激活。
  • M.政策的审查和修订
    • 1. 这项政策将至少每两年由学生关系主任审查一次。本政策由学生事务副校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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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历史

原oar579 -040-(0005, 0007, 0010, 0013, 0015, 0020, 0030, 0035, 0045)。

2015年7月,根据参议院法案80(2015)第3(8)条的授权,成为一项大学政策

经校长于2017年5月9日批准的大学政策的编纂和修订。

总统于2020年5月20日批准修订。

2020年5月20日实施。